随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随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随车吊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起重机械作业特种作业证,方可驾驶及操作随车吊。严禁酒后或身体有不适应症时驾驶或操作随车吊严禁无证人员动用随车吊。

2随车吊司机应按厂家的规定,及时起重机进行维护和保养,定期检验,保证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3必须按起重特性表所规定起重量及作业半径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作业。

4随车吊停放的地面应平整坚实,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行驶前,必须收回臂杆,吊钩及支腿。行驶时保持中速,避免紧急制动。通过铁路道口和不平道路时,必须减速慢行。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倒车时必须有人监护随车吊冬季行走时,路面应做好防滑措施。

6作业前应将随车吊支腿全部伸出,对于松软或承压能力不够的地面,撑脚下必须垫枕木。调整支腿使机体达到水平要求
   
7调整支腿作业必须在无荷载时进行,将已经伸出的臂杆缩回,作业中严禁板动支腿操纵阀。

8随车吊在进行起吊工作前,必须检查起重机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并符合安全规定,随车吊起动后应空载运转,检查各操作装置、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等各部件工作是否正常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作业前应注意在起重机回转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9当场地比较松软时,必须进行试吊(吊重离地高不大于30CM),,检查起重机各支腿有无松动或下陷,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起吊。
    10
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起吊。

11.随车吊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严禁带重负荷伸长臂杆。

12.在夜间使用随车吊时,在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且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使其在运行时不致发生碰撞。

13.随车吊起吊操作正常需缓慢匀速进行,只有特殊情况下,方可进行紧急操作。

14随车吊进行起吊作业时,被吊物应尽量避免在驾驶室上方通过。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物下面严禁任何人站立、工作或通行。

16随车吊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见表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17随车吊在进行起吊作业时,吊钩与滑轮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

18随车吊在进行吊装作业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

19.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20.严禁作业人员搭乘吊物上下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21.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工作要有足够的照明。

22作业中出现支腿沉陷、随车吊倾斜等情况,必须立即放下吊物,经调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作业。

23作业后,随车吊的臂杆应全部缩回、放妥,并挂好吊钩。各机构的制动器必须制动牢固。
   
24.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安全规定。指挥信号不明不吊;超负荷或物体重量不明不吊;斜拉重物不吊;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不吊;重物下站人不吊;重物埋在地下不吊;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吊;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重物越人头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上一篇:湖北程力公司简介

下一篇:随车吊简介>